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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6-08 08:22:27  阅读:

 

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

                                    2011 年6 月7

 

        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西大党字〔20114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以及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使我校的统一战线工作(以下简称统战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不断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现就加强和促进我校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意义

1、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执政党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统战工作在党的统战工作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高校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的代表人物,是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后备干部的“源头”和重要基地,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

2、我校的统战成员具有人数多、层次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之间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对于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他们的智慧、力量和优势凝聚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为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扩大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高水平区域特色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和范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爱国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最广泛的政治联盟。校党委统战部的工作职责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工作范围包括:民主党派工作,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台港澳工作,侨务工作,留学归国人员工作等。

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学习、研究和宣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战工作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把学习党的统战理论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不断加强统战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以理论研究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问题等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和讲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鼓励和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深入实际服务社会,锐意进取与时俱进,艰苦奋斗乐于奉献;鼓励和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3、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对于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民主党派中央或区委会召开的会议,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党委与各党派组织协商后的党派活动,有关单位要给予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各种党派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民主党派等组织负责人享受一定的电话补贴待遇。

5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大对无党派人士中代表人物的选拔培养力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以多种形式做好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鼓励他们为学校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6、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要注意选配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担任学校的教学、科研以及各级行政、学术、咨询等机构的领导职务;统战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7、关心和支持党外人士参加人大、政协以及侨联、台联等组织活动,并为他们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对市以上人大、政协委员,兼职民主党派区委正、副主委及基层组织主委减免一定的工作量或给予一定参政补贴(具体细则由相关部门制订)。

8加强党外人士学习培训。将党外干部的学习培训纳入学校干部培训总体计划,经费从干部培训费中支出。对参加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的党外干部,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妥善安排好工作。

9、重视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统战部门的优势,广泛团结留学人员,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培养和举荐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增强服务意识,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注意研究和反映留学人员的真知灼见。

10、努力做好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工作,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和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落实“三胞”及其眷属的政策。做好“三胞”的接待工作,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服务。

11、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 (教思政[2007]16号)文件等法律、政策规定,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活动在宗教场所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宣扬宗教,禁止在学校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师生加强民族团结,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昌盛而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尊重少数民族师生的风俗习惯,协调、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实际问题。

四、加强统一战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提高统战工作水平,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下列统战工作制度。

1、党委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校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专门会议征求党外人士意见。每学期召开1-2次通报会或座谈会,由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并认真研究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工作。校属各单位应主动就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2、党外人士参加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学校召开教学、科技大会以及党代会、教代会等重要会议,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学校成立的各种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各自的组织条例,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各二级学院召开的有关学院发展重要决策的会议要邀请本单位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3、党外人士阅文制度。按有关规定,民主党派负责人享受阅文待遇。统战部门应提供场地,创造条件加以落实。

4、党委同党外人士交友联系制度。交友联系工作的重点是各级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和侨联、台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校党委及各二层机构党委负责人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相对稳定的联系,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谈心活动;重要的统战活动,党委领导要亲自参加;要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统战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特邀监察员制度。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精神设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聘请特邀监察员,由校监察室与校党委统战部协商提出人选,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切实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明确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

2、校党委统战部要全面履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检查、督促我党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国家相关法规实施情况,注重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

3、加强统战部门建设,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尽力改善民主党派组织的办公条件,切实为民主党派组织、留学人员联谊会、侨联等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方便。设立党外人士网络电子邮件意见箱,对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反馈,若统战部能直接处理的,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呈报上级或传送有关职能部门的,由统战部及时转呈分管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答复。
4
、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高校统战工作的
重要地位和作用,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及广西各民主党派区委组织的有关活动。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统战工作,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设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的组织落实。

5、加强统战工作的考核。党的统战工作是党委重要工作职责,统战工作是考核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工作的重要事项。具体考核内容是:统战工作列入党委(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备情况;重大事项征求党外人士意见情况;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情况;统战工作信息管理情况;统战工作服务大局工作情况等。

6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学校党校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和轮训干部的重要课程。

 

                                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

2011 67

上一条: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统战部监察部中纪发〔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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